
中华医学研究会理事入会须知
第一条 理事条件
中华医学研究会注册会员,坚持尊守学会基本原则,落实医学科学发展观,遵纪守法,学风端正,热心学会工作,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,可被推选为理事。
1、在医学领域有贡献,学术上有威望的专家;
2、现职医疗工作人员,拥有执业医师资格,且从事中医工作三年以上经验者可申请理事职位;
3、在医学单位工作,从事中医、中药研究工作者可申请理事职位;
各医院行政管理人员(担任医院,门诊,诊所三年管理经验者);
各医疗研究单位,医学院校学术带头人与高级讲师;
4、热爱中医药事业,励志弘扬中医药事业者可申请理事职位;
各地制药厂,保健机构,康复机构及与医疗相关的管理人员;
5、业务上有突出成绩的优秀中青年医学工作者;
在卫生事业管理上取得一定成绩,做出一定贡献的优秀学会工作者;
6、本会会员、学科委员、主任委员积极支持并参加学会活动,对学会工作发展做出做出突出贡献者可晋升理事。
第二条 理事的权利
1、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
2、对本会监督和建议的权利;
3、参与本会有关会议的优先权;
4、破格或优先晋升为“常务理事”的权利;
5、参与研究相关重要会议和相关业务的优先权;
6、有权对违反有关规定的学会会员进行监督上报的权利;
7、对学会理事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;
8、退出学会理事会的权利。
第三条 理事的义务
1、遵守会章程、履行理事承诺;
2、按时缴纳会费,理事若不定期交纳会费,视为自动退会;
3、承担并完成本会安排的相关学术和其他工作的义务;
4、报告本地区医学中医药、发展状况的义务;
5、宣传理事会宗旨,维护学会形象的义务;
6、理事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,经理事会表决通过,予以除名。
第四条 理事优惠措施
1、优先获得学会杂志、医学项目报告等信息;
2、本会理事可享受本会举办的国际大型学术交流活动的优惠条件;
3、优先获得学会推荐的学会与会员单位项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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