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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华医学研究会会费管理条例
时间:11-05-16 11:47:46 来源: 作者: 点击:   收藏"中华医学研究会"
证费用、档案管理费用;
    2、专业会员会费:每届三年,每届收取350元,包括首年会员费、制证费用、档案管理费用。学会的网站提供专家个人专版网页宣传;
     3、专家委员会委员,每届三年,每届收取800元,包括首年会员费、制证费用、档案管理费用。学会的网站提供专家个人专版网页宣传;
     4、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,每届三年,每届收取1100元,包括首年会员费、制证费用、档案管理费用。学会的网站提供专家个人专版网页宣传;
     5、名誉会员:在中医药行业具有领头人作用的专家、教授;具有突出贡献的老专家免受会费;并提供专家专版宣传;
     6、团体会员单位会费:(仅限个人诊所、药店、保健养生馆、社区门诊、理疗馆、针馆、研究所、医院等)
团体会员单位按照会员单位星级级别收取会费,会员单位级别越高,星级越高,金星会员单位为团体会员单位中最高级别:
     一星会员单位:规模在5人以下,每届(每年)交纳2000元;
     二星会员单位:规模在5至10人,每届(每年)交纳5000元;
     三星会员单位:规模在10至15人,每届(每年)交纳8000元;
     四星会员单位:规模在15至30人,每届(每年)交纳20000元;
     五星会员单位:规模在30至50人,每届(每年)交纳50000元;
     金星会员单位:规模在100人以上,每届(每年)交纳100000元;
首年除交纳会费外,另交付1000元,包括首年会员费、制证费用、星级牌匾费用、档案管理费用、邮寄费用。
  (二)会费的管理与使用
    1.各类会员的会费应按财务有关规定,严格管理,专款专用;
     2.收取会费必须开具有学会印章的“学会会费收据”;
     3.会费主要用于为会员服务性支出和补贴学会工作支出,不得挪作他用;
     4.会费使用情况每年应向理事或常务理事会报告,并接受会员咨询和监督;
     5.学会授权发展会员的地方学会及二级机构按照双方协议执行;

七、退会
   会员有退会自由,并交回会员证。凡触犯刑律和严重违反本会章程者,经常务理事会决定,取消会籍。 
 
     
    学会地址:北京市朝阳区小关东街13号(邮编100029)
    联系电话:010-64976775,010-64974563
    网络咨询QQ:522900405(冯主任);569003402 ;
    邮箱:
chnmss@live.com
    传真:010-64976775

9 7 3 1 2 4 8 :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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